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 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湖北科技学院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医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临床医学类转专业工作,确保2024年临床医学类专业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成立医学部临床医学类专业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4年临床医学类专业转专业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鲍翠玉 高 卉
副组长:梅武轩 蔡 飞
成 员:程梦琳 魏旻杰 赵 骥 周立勇 张志鹏
林 莉 李 军 廖纪元 吴 芳
二、相关概念
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耳鼻喉方向)4个专业(方向)。上述专业涉及我校医学部所含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4个学科性学院。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为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原修读专业第一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没有不及格记录;
2.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创业情况需要,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
4.在学校就读期间入伍,完成义务兵役且未受到部队处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退役后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5.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学校因专业调整或专业停办,导致复学或留级的学生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转入相近的专业;其他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
(二)学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
2.以艺术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可以互转)、体育类、免费医学生、技能高考、普通专升本、“3+2”联合培养、定向或委托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形式录取的,或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
4.传统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跨文理科专业类别转专业(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要求为准),或新高考改革省份生源学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5.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的;
7.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8.经学校研究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四、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的条件
1.热爱医学,愿意为卫生与健康事业而努力学习;
2.无任何违法或违规违纪的记录,无补考记录,无缓考情况;
3.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
4.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体检有关规定,无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等。
五、各专业转出转入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可转出限额(含本数字) |
非临床医学类可转入名额(含本数字) |
1 |
临床医学 |
374 |
75 |
29 |
2 |
医学影像学 |
100 |
20 |
3 |
眼视光医学 |
91 |
18 |
4 |
临床医学 (眼耳鼻喉方向) |
0 |
0 |
六、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若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限额,以学生高考成绩占总分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遴选。
七、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若申请转入临床医学类学生超出限额,由医学部组织考核进行遴选。
2.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审核的学生均可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58名,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内容为化学科目,以高中阶段课程内容为主。
4.转入遴选成绩=高考成绩赋分*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如分数相同,依次按高考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
八、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通知,2024年12月27日前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向转出学院教学办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出学生资格审核及遴选。2024年12月30日前,转出学院对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2025年1月6日前,由招生就业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招生类别、高考科目及身体条件情况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后续遴选。
若申请转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人数超出限额,相关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本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遴选排序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和医学部。
3.转入学生遴选。若教务处下发的可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人数超出限额,医学部根据本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遴选,拟于2025年1月11—14日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转入遴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转入名单,在医学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待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履行学籍变更手续。
5.获得拟转专业资格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情况(如有课程不及格,个人资料信息虚假等),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九、其他
1.临床医学类专业之间转出、转入人数按教务处要求执行;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类专业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解释。
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