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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管理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22-04-21  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国内外疫情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有效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现将有关校园管理通知如下:

一、校内人员外出咸宁市

1.教职工凡外出咸宁市须在OA系统中填报《湖北科技学院教职工外出报备(公务差旅)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2.各单位管理的编外用工人员外出咸宁市,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由用工单位负责人对编外用工人员外出进行审批,防控专员填写《编外用工人员外出报备统计表》(附件1)提前上报至人事处。同时由用工单位负责人依照来咸返咸人员政策落实外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3.凡未经审批外出,一经发现由纪委通报至单位负责人及本人。

二、校外人员入校

校内各单位如有校外人员来访开展活动或工作,由防控

专员填写《外来人员临时入校登记表》(附件2),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外来人员到访前一天上报人事处,并由受访单位依照来咸返咸人员政策落实好来访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如确因特殊事宜临时当日来访,未提前申报,须经保卫处与受访人进行核实,执行防控要求后,准入学校,

并由受访人落实来访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学生返校

学生从咸宁市外省内返回学校,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返回。进入校门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配合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外学生返校按省外来咸返咸人员政策执行。各学院负责做好返校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

四、各类活动管理与报备

凡举办50人以上的活动,须填写《湖北科技学院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审批备案表》(附件3).上报“关于举办***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于活动开展前一周向校防指办公室(行政楼4034室程鹏)报告,经审批后方可举办。活动举办方负责落实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类考试报备

凡举行考生为非校内人员参加的各类考试,负责组织考试的部门须在开考前一周向校防指办公室(行政楼4034室周彦)报告,报送以下材料:1.关于举办***考试的报告;2.关于****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考试工作方案;4.关于举行**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关于****考试考生摸排情况汇总表。由校防指向市防指报批后方可举行。

附件:1.编外用工人员外出报备统计表

2.外来人员临时入校登记表

3.湖北科技学院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审批备案表

湖北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